竞买须知

敬请注意

  1. 宁波富邦拍卖有限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均依据本图录中所附之拍卖规则进行,参加拍卖活动的相关各方必须仔细阅读并予以遵守。

  2. 根据文物主管部门要求,本公司不再对禁止出境拍卖标的标注※号。买受人须于竞买前自行寻求专业意见,确认拍卖标的满足法律对进出口的要求。如将文物携运出境,买受人须依法自行办理文物出境审核手续。

  3. 本公司特别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品质及价值,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亲自审看拍卖标的原物。如欲进一步了解拍卖标的状态等相关信息,请向业务人员咨询或索取资料。

4. 宁波富邦拍卖会须缴纳保证金规定如下:

  竞买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应在领取竞买号牌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数额由本公司在拍卖日前公布,本公司有权减免收取保证金。尚未在本公司办理过竞买登记手续的客户,应于拍卖日24小时前与本公司联系,向本公司说明其资信状况并填写相关资料,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缴纳双倍保证金后,领取竞买号牌。详情请阅读《竞买登记须知》。

  5. 若竞投成功,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日起三十日内向宁波富邦拍卖有限公司支付落槌价及相当于落槌价百分之十五的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并领取拍卖标的(包装及搬运费用、运输保险费用自行承担)。

  6. 如您委托他人支付保证金或购买价款,须提供付款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代付款确认书》(详情请登录宁波富邦拍卖官网www.fubangauctions.com查看“买家指南”)。

  7. 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买受人如需开具发票,发票中的购买方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且应于结清拍品款当月内联系本公司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事宜。逾期恕不办理。

  买受人应提供正确开票信息。发票一经开具,本公司无法提供更换发票服务。